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2018年) 四、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2018年) 四、 四、 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按照清查形成的单位名录,做好经济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