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24年) 一、

一、 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第四项修改为“(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