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2002年) 二、

二、 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