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0年) 十一、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0年) 十一、 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十、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