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2007年) 六、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2007年) 六、 六、 删除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个别文字做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做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