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2011年) 七、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2011年) 七、 七、 盐 固体盐 每吨10-60元 液体盐 每吨2-10元 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六、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