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05年) 五、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05年) 五、 五、 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第二项修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和提供统计资料,对本单位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经营管理的效益,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