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的决定(2007年) 十八、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的决定(2007年) 十八、 十八、 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商务部会同国家原子能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管制清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十七、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