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二十一、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二十一、 二十一、 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行业特殊的经营方式和业务需求,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该行业的发票管理办法。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特殊需要,制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管理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 二十、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