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一、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一、 一、 将第二条修改为:“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以下统称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