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资源型城市(包括资源型地区)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类型。长期以来,作为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地,资源型城市为我国经济社会发… 一、 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 建立健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三、 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 四、 着力解决就业等社会问题 五、 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 六、 加强资源勘查和矿业权管理 七、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八、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