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2008年) 五、 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二十三)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2008年) (二十三) 五、 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二十三)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制定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实行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分级考核,考核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公布,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 (二十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