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2年) 四、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2年) 四、 四、 稳步推进整合优化 (十) 整合现有类型。在基本不突破原规划面积的前提下,逐步将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整合工作要从实际出发,… (十一) 统一新设类型。新设立的特殊监管区域,原则上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 (九)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