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 一、 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流通企业竞争能力 (二)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 (二) 一、 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流通企业竞争能力 (二) 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包袱。允许国有流通企业通过将其使用的、已划拨的土地在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纳入企业总资产冲抵企业债务;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有流通企业可以通过出售所持国有产权抵偿历史债务。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