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二) 四、 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 公开监督管理信息。民政部门要通过信息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各类慈善组织名单及其设立、变更、评估、年检、注销、撤销登记信息和政府扶持鼓励政策措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信息、受奖励及处罚信息、本行政区域慈善事业发展年度统计信息以及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