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三、 培育和规范各类慈善组织 (一)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一) 三、 培育和规范各类慈善组织 (一) 鼓励兴办慈善组织。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各类慈善组织。积极探索培育网络慈善等新的慈善形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直接登记,逐步下放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权限。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可通过实施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要加快出台有关措施,以扶贫济困类项目为重点,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