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2014年) 六、 改革监管执法体制 (二十一)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2014年) (二十一) 六、 改革监管执法体制 (二十一) 解决多头执法。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承担执法职责,原则上不另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业务相近的应当整合为一支队伍;不同部门下设的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法队伍。(中央编办牵头负责) 六、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