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2014年) 二、

二、 放宽市场准入

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