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十)
(十) 建立完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天然气保供成本合理分摊机制,相应应急支出由保供不力的相关责任方全额承担,参与保供的第三方企业可获得合理收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