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七)
(七) 建立天然气供需预测预警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层面对国际天然气市场的监测和预判。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能源结构调整、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尤其要做好冬季取暖期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根据预测结果,组织开展天然气生产和供应能力科学评估,努力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建立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及时对可能出现的国内供需问题及进口风险作出预测预警,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中国气象局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