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 (十三)

(十三) 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鼓励以国家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省级高新区或各类工业园区等,打造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依托国家高新区按相关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国家高新区跨区域配置创新要素,提升周边区域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区域经济和科技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国家高新区资源,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更高层次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