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六、 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六、 六、 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增强发展动力 (十九) 深化加工贸易行政审批改革。总结广东省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和内销审批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进加工贸易行政审批改革进程。实行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动态管理机制… (二十) 建立加工贸易新型管理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机制,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节能低碳、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加快推进商务、海关、… (二十一) 优化监管方式。加快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作业无纸化等改革,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改进监管方式,逐步实现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对资信良好、信息透明、符合海关要… (二十二) 加快推进内销便利化。研究取消内销审批,进一步简化内销征税和核销手续。推广实施内销集中征税。发挥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平台作用,促进加工贸易企业与国内大型商贸流通企… (二十三) 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作用,积极推进其辐射带动周边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科技… (十八)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