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六、 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十三) 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十三) 六、 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十三) 拓宽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充分发挥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畅通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改善市场流动性。支持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业务。鼓励创业投资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证监会牵头负责) 六、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