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年) 七、 完善支持政策 (六)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年) (六) 七、 完善支持政策 (六) 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和建设管理。对利用戈壁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在土地规划、计划安排时予以适度倾斜,不涉及转用的,可不占用土地年度计划指标。探索采用租赁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供地方式,降低工程的前期投入成本。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完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并简化程序。 (五)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