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2019年) 七、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2019年) 七、 七、 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二十四) 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 (二十五) 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 (二十六)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 (二十七) 完善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推动… (二十八) 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 (二十三) 目录 (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