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2019年) (二十)

(二十) 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