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三、 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十五) 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十五) 三、 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十五) 建设综合交通枢纽。按照“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要求,加强水运、铁路、公路、航空和管道的有机衔接,建设和完善能力匹配的集疏运系统。加快建设上海、南京、连云港、徐州、合肥、杭州、宁波、武汉、长沙、南昌、重庆、成都、昆明、贵阳等14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有序发展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增强对产业布局的引导和城镇发展的支撑作用。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