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和污染治理。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地形、地貌、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合理设计项目线路走向和场站选址,避绕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区域,保护生态环境。注重景观修复,积极推动生态恢复工程和绿色通道建设,积极恢复和改善交通建设中遭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大力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促进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鼓励运输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工业“三废”和生活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机动车尾气净化工作。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和污染治理。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地形、地貌、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合理设计项目线路走向和场站选址,避绕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区域,保护生态环境。注重景观修复,积极推动生态恢复工程和绿色通道建设,积极恢复和改善交通建设中遭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大力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促进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鼓励运输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工业“三废”和生活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机动车尾气净化工作。

完善环境监控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项目论证审核和土地、环保准入。规范管理制度和监测方法,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