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一)
(一) 完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打造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合肥为副中心,城际铁路为主通道的“多三角、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建设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合肥、宁波、南通为节点的“多三角”城际交通网。建设以上海为中心,连通南通、苏州、嘉兴、宁波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建设以南京为中心,连通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泰州、扬州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建设以杭州为中心,连通绍兴、宁波、舟山、台州、湖州、嘉兴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建设以合肥为中心,连通芜湖、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淮南、蚌埠、滁洲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实现城市群内中心城市之间以及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1—2小时通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