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202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关键领域的原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等供给渠道稳定情况及其对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影响等,组织开展评估监测,识别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发现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情形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