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2010年) 四、 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 (十五)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2010年) (十五) 四、 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 (十五) 改善营商环境。规范政府行为,防止越位和错位,不得采取下硬性指标等形式招商引资,清理各种变相优惠政策,避免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法制环境,保障投资者权益。 (十四)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