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并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六、

六、 新闻出版总署依法对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实行行业管理,促进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