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并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四、

四、 在国家有关文化资产管理新规定出台前,国务院作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的出资人,授权财政部依法对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报财政部审批。财政部应切实加强对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