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并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一、

一、 同意将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工商总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中国出版集团公司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依法从事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