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202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底。原则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
二、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浦东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
三、
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要围绕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等四大功能,解放思想、突破创新,在市场准入多头审批…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积极帮…
五、
《总体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附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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