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2015年) 三、 改革方式 (二)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2015年) (二) 三、 改革方式 (二)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政府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政府部门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包括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