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0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不仅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05年是改革攻坚的关键一年,要继…
一、
明确任务和要求,扎实做好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二、
加强分类指导,继续加大减免农业税力度
三、
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机制
四、
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做好乡村债务的核实和化解工作
五、
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探索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
六、
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减轻农场职工负担
七、
加强农村税费改革督查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