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四、

四、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和辐射带动能力,支持湖南湘江新区建成对外开放重要平台。保护好长株潭生态绿心和城镇组团间的生态廊道,整体提升湘江等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严格湘江及其洲岛的开发利用,筑牢大围山、凤凰山、莲花山等生态屏障。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加强物流枢纽、航空枢纽建设,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做好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预留,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融山、水、洲、城于一体的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整体保护岳麓山等自然保护地,加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严格地下文物埋藏区空间管控。加强对城区特别是湘江两岸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塑造滨江山水城市特色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