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四、

四、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确保生态环境良好,强化喜马拉雅山脉、横断山脉、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脉原生性保护,守护世界屋脊生态安全,加强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等重要江河源头,以及冰川、冻土、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推动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好黑颈鹤、藏羚羊等高原高寒生物的栖息地和迁飞通道。优化雅鲁藏布江河谷、横断山区、高原牧区等农牧业布局,稳步提高农牧产品供给能力,建设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拓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空间。提升拉萨的区域辐射带动能力,支持以县城、小城镇为重要载体的就近城镇化,增强沿边口岸城镇对外开放功能。坚持固边兴边并重,支撑边境地区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和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保障符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的清洁能源、优势矿产、高原轻工等特色产业发展空间需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支持铁路、公路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预留与周边省区联通的战略通道,为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提供空间保障。统筹布局应急救援设施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适应减缓气候变化影响,着力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加强优势特色矿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建设国家战略资源储备基地。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保护承载西藏自治区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文化遗存,加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丰富多样且独具价值的自然景观,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