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四、

四、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稳步推进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有序开发,强化市域城镇间的协调联动和功能互补。系统推进黄河两岸生态保护,筑牢南部泰山山脉重要生态屏障,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应严格保护泉域补给区和地下水径流通道。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空间需求。加强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保护好长城(齐长城济南段)、泰山(灵岩寺)等世界遗产和大明湖、千佛山等风景名胜区,加强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等名泉保护。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