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202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区域〔2023〕16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
三、
广东省人民政府要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支持力度,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规划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议事决策效…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加强全过程指导,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作为本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田和先行区。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