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2023年) 三、

23.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完善文化领域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准确把握风险挑战,加强风险研判和安全预警,推进联合巡查,加强执法检查,持续深入开展文化领域风险排查,精准防控风险隐患,筑牢文化安全底线。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形成金融风险预警预防和化解工作合力。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和同类业务同等监管要求,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治理,保障金融有序竞争,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完善金融风险应急预案,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防范化解风险,逐步建立风险准备金、投资者保护基金等风险缓释制度安排,强化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压实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各方责任,加强属地和监管部门工作协同,推进金融领域管理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跨境风险处置合作。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范生物安全风险,加强人类遗传资源安全与生物资源安全联防联控,强化对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活动的监管,提升生物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活动的风险防控和应急预警能力。深化健康医疗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监管技术手段创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风险防御、预警、处置能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动态监督监测。属地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全过程管理要求,健全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和医疗器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完善企业境外安全和权益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

三、 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全面领导,加强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联动,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系列工作方案等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实施,遇有与本工作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建设,构建精简高效、权责明晰的综合示范区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要建立完善制度创新机制,鼓励大胆试、大胆闯;要加强安全评估和风险防范,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水平;对相关产业开放、审批权下放事项,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监管措施,实现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成效评估工作,指导落实试点任务,支持北京总结成熟经验并及时组织推广。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给予积极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需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涉及港澳服务及服务提供者的单独政策优惠措施纳入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实施。对深化综合示范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商务部要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不断调整优化措施,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