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四、

四、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优化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促进中心城区与余姚、慈溪等周边城区和县城的协同发展。筑牢四明山脉、天台山脉生态屏障,整治全域河湖水网,推进杭州湾、甬江口、象山港、三门湾等河口海湾的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系统保护和集约利用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优化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布局,保障现代海洋牧场建设的空间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的空间需求,优化航运物流、国际贸易等现代服务业布局。提升宁波舟山港国际枢纽港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保障油气等战略资源储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需求,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系统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对大运河(宁波段)世界文化遗产、宁波它山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保护。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