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你们《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请示》(发改外资〔2004〕18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废止200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你们发布,自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