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四、

四、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认真总结和推广梨树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实施盐碱地综合利用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打造“黑土粮仓”,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巩固吉林东部森林生态安全屏障、西部防风固沙生态安全屏障,提升松花江、东辽河、鸭绿江、图们江等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功能,加强东北虎豹栖息地、长白山、查干湖流域以及重要湿地、流域等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划定一批地表水战略水源地,实施水资源战略储备,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推进哈长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建设长春都市圈,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激发老工业基地活力。完善城乡生活圈,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持续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分区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布局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发挥好冰雪、森林、边境、民俗等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加强夫余、高句丽、渤海古国、辽金等历史文化遗产和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