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四、

四、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完善组团式城市布局,保护好组团间的绿楔和生态廊道,推动市域城镇协同发展。统筹长江、淮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引江济淮生态廊道保护利用,整体提升巢湖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强化现代种业发展的空间保障。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和大科学装置等科技创新发展的空间需求。建设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和国家铁路枢纽,提升物流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整体保护紫蓬山、南淝河等自然山水格局,保护合肥环城公园和包公祠、教弩台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