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2006年)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
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
国函〔2006〕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统计局、能源办: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审批下达〈“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请示》(发改规划〔2006〕18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
国函〔2006〕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统计局、能源办: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审批下达〈“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请示》(发改规划〔2006〕18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