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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202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 三、 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深圳市人民政府要明确工…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大政策保障和指导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服务,协调解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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