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黑龙江漠河民用机场的批复(2004年) 六、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黑龙江漠河民用机场的批复(2004年) 六、 六、 该机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展改革委审批。具体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