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2016年) (一)

(一) 有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立法项目。(26件)

价格法(修订)(发展改革委起草),反垄断法(修订)(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起草),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人民银行起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银监会起草),商业银行法(修订)(银监会起草),商品流通法(商务部起草),资源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增值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关税法(财政部、海关总署起草),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电信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铁路法(修订)(交通运输部、铁路局起草),外国国家豁免法(外交部起草),出口管制法(商务部起草),金融统计管理条例(人民银行起草),支付结算条例(人民银行起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财政部、国资委起草),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修订)(商务部起草),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修订)(商务部起草),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保监会起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自然科学基金会起草),民间统计调查管理条例(统计局起草),职务发明条例(知识产权局起草),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条例(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起草),口岸管理条例(海关总署起草)。